第一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通道”是学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通过缓交学费和发放小额借款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办理入学手续的资助政策。小额借款用于缴纳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最高限额为3000元。
第三条 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西北工业大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表》《西北工业大学“绿色通道”小额借款申请表》,并承诺入学后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按规定还款;
(二)所在单位审查。学生所在学院、研究院和大类培养单位(以下统称“所在单位”)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
(三)学校审核认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通过后认定,学生到财务处办理学费缓交和小额借款手续;
(四)借款发放。学生办理的小额借款用于缴纳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体检费等,剩余部分由财务处一次性转入学生“校园一卡通”卡中。
第四条 “绿色通道”借款偿还
(一)学生在校期间可随时还款;
(二)学生毕业前还清借款;
(三)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期间,仍无力偿还借款者,本人应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批,并出具本校教师、所在单位或学校其它独立核算单位担保还款的书面材料,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可适当延长还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绿色通道”实施细则》(校学字〔2009〕17号)同时废止。